作者:李永生
摘要:目的:对“桐梓人”化石具有“氟性斑釉齿病症”一说提出不同意见,以维护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方法:依据全国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方案,从氟斑牙的诊断、环境水氟的测定、动物患病情况三方面与吴文对化石牙齿的描述认定相比较。结果:仅凭“有三颗牙齿的牙冠有明显的黄色小凹坑”不能确立“氟斑齿病症”的认定;测环境水样含氟量在011 —013mgPL 之间,属正常范围;同期出土的动物化石无氟斑牙病征。结论:“由于人们生前饮用含氟量较高的水”而致“桐梓人”化石具有“氟性斑釉齿病症”的认定是缺乏依据的。
关键词:“桐梓人”,化石,氟斑牙
卷期:26卷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