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引进项目外籍博士及留学回国博士均可申请,申请时间2022年2月10日-9月30日。直接资助申请时间内随时可申请,先到先得;遴选资助每年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在站博士后出国参加学术会议,申请时间2022年2月10日-9月30日。直接资助申请时间内随时可申请,先到先得;遴选资助10月公布结果。
另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有意向者可以关注。
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附件指南。有意向的老师请务必预先与研究生部崔老师联系。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研究生部
20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