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一、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应修完全部硕士课程,成绩优秀(在研究生院的学分应为30学分以上。其中学位英语必须在70分以上,其它学位课成绩在70-79分的课程只为一门,其余学位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且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有正式接收证明函件)的学术论文。 二、确有作为博士生培养前途的优秀硕士生,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实力; 三、 硕士生提供的材料: 1. 提前攻博的书面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2. 硕士课程成绩单、论文开题报告(或论文阶段报告)及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已接收论文附接收证明); 3. 同意接收的博士生导师意见(如博士生导师是推荐的硕士生导师,此项免); 四、提前攻博生在硕士生二年级的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的第一学期中选拔,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学位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小组进行考核,同意后由所学位委员会批准转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生待遇; 五、获批准的申请人列入当年博士生录取名单报院招办备案; 六、被录取者于每年九月新学年开始时改变为博士生身份; 七、“提前攻博”博士生的学制为三年(从确立博士生身份时算起)。 本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由所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原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