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4号)(附件1),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特设立此项目。资助对象为所在单位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进行选派的学生及自行联系获得实习岗位的学生。重点资助到主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申请时应为1985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出生人员)。
其余申请条件请参考并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附件2)为准。
三、申报办法
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24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单位请选择“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在线提交申请,并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含打印出的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至各培养单位。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请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出具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和申请人的全套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我处,同时将电子版(仅限word版)的单位推荐意见发送至邮箱tianyanqiong@ucas.ac.cn。
四、其他事宜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所涉及文件等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49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
3.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8年1月9日
注意:我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1月24日。
有意向者请尽快与研究生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