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区各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4〕10号)精神,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统一负责京区各培养单位2024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市优博”)的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国科大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1、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根据上述时间范围内授予博士学位人数按比例(结果四舍五入)确定。
2、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新兴交叉学科平台等项目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可另单独推荐1个。
三、推荐要求
1、分类推荐。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推荐,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注重应用导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成果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性并重。
2、专家推荐。每篇推荐论文须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 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1份);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盖所章)(1份);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2份)。
请在纸质材料正面粘贴打印《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1)
2、电子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word格式)(附件2);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PDF格式) (附件3)。
请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到tianjie@ucas.ac.cn邮箱。
(二)系统报送要求
2024年市优博报送工作统一在 “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SEP”(网址https://sep.ucas.ac.cn/)上的“北京市优博”系统中进行。报送时间为2024年7月8日8:00—7月12日16:00(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
首先需由学生在系统提出申请(系统中默认设置的“学生上报时间”和“培养单位上报时间”一致,如需调整请重新设置),经导师同意后,再推荐至培养单位,最后由培养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国科大学位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该论文中文提纲和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
2、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所报送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公开公示。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的导师和学生使用部分见(附件4-5),请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参考使用。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坚持质量为先,切实做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组织工作。
联 系 人:田捷、李妍慧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甲)19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公室 办公楼141室
联系电话:(010)88256020、88256187
电子信箱:tianjie@ucas.ac.cn、liyanhui@ucas.ac.cn
系统咨询电话:
关老师:(010)88256045
呼叫中心:(010)88256622
邮箱: service@ucas.ac.cn
附件:
1、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
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导师使用)
5、《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学生使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位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注意:1、我所推荐名额为1人;
2、我所系统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1日(含当日),有申报意向者请与研究生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