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硕士考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英文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查。
二、复试分数线
考古学:在国家线基础上,英语(一)50分,总分350分。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地球生物学:在国家线基础上,英语(一)50分,总分348分。
科学技术史:同国家线。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招生名额
本次预计招收人数12人,其中考古学1人,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地球生物学8人,科学技术史3人。
四、复试安排
(一)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7日24:00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yjs@ivpp.ac.cn,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内容还应包括姓名、考号、联系手机号、邮箱等。截止时间未收到确认邮件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具体安排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以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时查验。
2、境外留学人员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
4、政审表(见附件2)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请考生在3月20日24:00前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到yjs@ivpp.ac.cn,纸质材料复试时带来:
①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②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③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
④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⑤《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3,填写打印签名);
⑥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⑦《复试表》首页(附件4)填写个人信息。
无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原件)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请考生务必注意各项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有疑问联系文末邮件、电话咨询。
五、综合面试考察内容
(一)英文水平
(二)专业基础知识、野外工作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潜能等综合素质。
(三)综合素质考察
品德修养、政治素养、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学习工作态度、责任感、纪律性、团队意识等等。
六、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规则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在初试、复试中有违纪、舞弊情况;
2、复试不合格(成绩60分以下);
3、不参加复试和体检;
4、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应届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古脊椎所网站招生栏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八、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监督电话、邮件:
1、古脊椎所研究生部:010-68351362;yjs@ivpp.ac.cn。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714;yzb@ucas.ac.cn。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010-82837456。
九、调剂
1、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但未进入我所复试名单或未被我所录取的考生,请及时与其他招生单位联系。
2、古脊椎所研究生部可向上述考生提供有调剂需求的其他单位或导师信息。如有需求,请考生发送邮件至yjs@ivpp.ac.cn。
十、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所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信网、研究所网站,注意接听电话、查收邮件、手机短信等。我所在研招网、学信网、所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发布或单独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逾期无反馈视为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在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交通费、体检费及食宿费自理。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单位主页:http://www.ivpp.cas.cn/
研究生部邮箱:yjs@ivpp.ac.cn 电话:010-6835136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2号中国科学院古脊椎所研究生部 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