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5月2日(周二)照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4月28日(周五)下午16:30发班车。
综合处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