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4月4日(清明节,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3天,4月7日(星期二)按照研究所疫情防控规定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注意防护、减少聚集;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现代祭扫方式,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