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科发党字〔2017〕67 号)、《中国科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科发直党字〔2017〕8号)、《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分党组、京区事业单位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科京发党字〔2017〕1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党组的部署,古脊椎所党委对在全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按照党委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课内容进行宣讲,带动党员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九大精神,并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2018年工作安排中。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不同类型专题报告会、学习研讨会,根据学习研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运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推进“两学一做”的深入开展。
(三)、各党支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要注重发现典型,总结学习经验,及时将学习广泛深入、体会认识深刻、学习载体创新,形式有特色的支部和个人的典型案例,向党群工作处报送。
(四)、全体党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动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要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学习新修改的《党章》紧密结合,要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四个意识”。
各党支部于12月底以前,对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的情况进行总结,要纳入2017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之中。
二、具体安排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传达部署阶段(10月18日-11月上旬)
1、组织在职党员干部研究生党员离退休党支部委员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直播(10月18日);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参加中科院离退休人员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会(10月30日);第一时间向党员发放十九大会议文件和学习资料(11月1日);
2、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并做出具体安排(11月6日);根据院党组、院直属机关党委和京区事业单位党委文件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安排(11月7日)。
3、组织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第四协作片十九大精神培训会(11月7日);广泛动员,召开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动员暨宣讲报告会,党委书记苗建明做报告(11月9日)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阶段(11月中旬-2018年12月底)
4.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把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重点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如何推进“率先行动”计划升级版进行研讨;党委中心组学习以上率下,专题学习会扩大到党支部书记、中层党员干部。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做重点发言(11月下旬-12月上旬)
5.各党支部召开学习研讨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组织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重点深刻理解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和加强党的建设的论述,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在支部党员大会讲专题党课;结合各支部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开展有主题、有针对性的研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入开展。(11月中旬起)
6、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中央领导核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新党章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座谈会邀请院士、科研一线专家和在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作报告,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下旬-12月下旬)
7、召开中青年科研管理骨干学习十九大精神暨《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座谈交流会,强化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对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认同、使命认同和情感认同,增强创新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宣传南仁东的爱国情怀、科学精神、高尚情操和杰出品格,引导全所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组织向分院推送优秀文章(11月中旬-12月底)
8.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自觉参加院里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轮训、培训等形式的学习研讨,积极组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八个本领”,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岗位上和行动中,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11月-2018年全年)
9.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创新宣传和交流学习方式,发挥好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突出作用。开辟网上“学习十九大专栏” ,及时上传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动态和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文章。(11月-2018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