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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介

古脊椎所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表日期:2023-09-19来源:放大 缩小

  一、复试原则和办法

  1.复试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差额复试”,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2.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3.所复试小组由学位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导师不少于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各个环节;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4.复试采用面试方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结束专家组应认真审议,对学生在回答问题中的表现、基础知识扎实程度、对专业的了解和展望、英语自述、英文水平、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各项权重为:业务能力40%,英语30%,综合素质30%。面试成绩为综合得分,以百分制计,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专家应独立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各位学生打分应拉开档次。

  6. 最终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5:5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公式如下: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 5) 50%+复试成绩 50%。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均为“合格”的条件下,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应避免对考生的表现直接表态,不得做出暗示,以免考生造成错觉。学生排名及得分情况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网上公示,复试小组不得告知学生复试成绩及与录取相关的信息。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单确定

  根据当年研究所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始成绩(推免、转博按照国科大及研究所相关规定)及计划数确定考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及身份核查:严格核查考生以下证件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不予复试。

  2、档案审查:从提供材料中专项核查,必要时与生源所在学校或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联系落实核查结果。

  3、英语考核(30%):听力、口语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一般英语能力:能听懂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能用英语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并能就某个话题进行连续性的英语表达,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专业英语能力:对专业领域英语的掌握、运用能力。

  4、业务考核(40%):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野外工作能力。

  业务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由复试小组成员任意提问。在引导考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考核以下方面知识:

  ①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②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③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应变反应能力;

  ⑤表达能力;

  ⑥研究兴趣;

  ⑦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5、综合素质考察(30%):通过交流、提问等方式考察其品德修养、政治素养、团队意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

  综合素质考核是面试小组针对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以外,对本相关学科领域其它综合知识随机提出问题,通过对考生在回答问题中所掌握综合知识的水平、程度,查阅考生的基本材料,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的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核要点:①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15%);②品德修养、政治素养、团队意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15%)。

  6、政治考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守法遵纪等方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通过与考生交流、提问等形式的考核情况。

  7、身体检查:体检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行。

  四、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以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时查验。

  2.博士报名表(报名网上填写打印签名)、硕士推免、转博申请表(所网站或通知附件,填写打印签名)。

  3.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②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③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

  ④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

  ⑤考生个人简历及考生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所网站或通知附件,填写打印签名)

  ⑥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5.彩色照片2张(贴复试表上)。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提前准备,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注:前期已经提交的不需要再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