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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4-03来源:放大 缩小

  根据院人事局通知和工作精神,现将我所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和汇总上报等事宜。

  二、项目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须于2023年4月25日之前,研究确定公派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报名,具体要求参阅《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附件3)、《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网上报名受理单位统一填写“中国科学院”;同时,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含《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表》(附件5,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部分(Word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iajie@cashq.ac.cn),逾期不予受理。

  四、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国家公派留学是我院人员出国深造学习、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除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外,还须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9〕39号)进行管理。

  (二)各院属单位应发挥用人主体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择优支持推荐公派留学人员。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派留学项目推荐进行评议,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申请资格等,重点评议申请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对推荐人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形成评议意见。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派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后(要求排序)。

  (三)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国家留基委组织同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时,须向所在单位及时报告计划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各单位须在人员实际派出前,做好行前教育工作,同时通过院ARP公派留学境外培训系统向院人事局报备派出信息。

  (六)院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录取情况等,适时启动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

  (七)有申报意向老师请务必尽早与研究生部崔宁联系,获取相关资料。我所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1日。请老师们慎重考虑后申请,一旦获得资助,应按照要求执行;以免浪费名额,影响我所以后的申报。

附件: